我单位拟派陆兰华同志于2018年7月29日-8月05日前往香港执行带10位公费生游学的任务,为期8天。
根据苏办发[2013]26号文件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的若干规定》的要求,现将本单位出访人员身份信息、经费预算和来源、行程及公务安排、境外邀请单位等信息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可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举报,书面形式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,于2018年05月1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到国际交流合作处(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;邮寄以邮戳到达日期为准)。
地址:南京市文澜路99号国际交流合作处
邮政编码:210023
联系电话:025-85842037。
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。